德國將擴大太陽能產業規模

一、德國法蘭克福廣訊報頃報導,德國經濟暨氣候保護部長Robert Habeck提出新太陽光電計劃,盼簡化開放空間和屋頂安裝光電系統程序,並推廣太陽能光電之應用範圍。
 
二、太陽能產業和德國政府盼密切合作擴大太陽光電發展,故雙方近期於柏林舉行第二屆太陽光電峰會(Photovoltaik-Gipfel),與會者普遍認為必須加快電站建設步調,以儘早實現政策目標,故德國經濟暨氣候保護部提出11項行動領域之新太陽能計劃,重點包括簡化地面和屋頂系統之安裝等,以確保產業擴張速度,並消除現階段相關障礙。德國太陽能協會(Bundesverbands Solarwirtschaft)首席執行官Carsten Körnig在峰會後肯定前揭計劃具可行性。
 
三、本案背景在於,國際能源署(IEA)要求工業化國家必須在2035年以不產生溫室氣體之前提下發電,以便將全球暖化限制在最高1.5度,德國政府爰制定目標,使2030年再生能源占總電力消費之比例從目前約50%提高到80%。其中,在太陽光電領域,必須創造215百萬瓩(GW)產能,且為實現此目標,每年必須增加兩倍以上產能,所以2023年臨時目標是9百萬瓩(GW),且迄第一季已經安裝2.7百萬瓩(GW)。
 
四、德國經濟暨氣候保護部長Habeck經參酌3月份首次太陽能峰會多達 600多項之各界建議後,希望先制定一個 「太陽能第一階段綜合計劃」(Solarpaket I),並在夏季休假前提交內閣。渠另稱,除已進行之增加招標量、調整上網電價、消除監管障礙外,當前重點是簡化規劃及審查程序等工作。
 
五、從2026年起,屋頂系統之目標係每年11百萬瓩(GW),並促進商業建築上更廣泛應用太陽光電,因為大樓住宅屋頂使用率存在巨大潛力,倘能加以開發,將有助達成建築利用者均能使用太陽能之目標。另為提高技術接受度和民眾參與度,未來將討論如何擴大社區能源和市政當局分享太陽能公園之收入等規範,並將檢討貿易及遺產稅對私人住宅使用太陽光電之影響。
 
六、未來亦將加強德國和歐洲太陽光電生產,以滿足國內需求,因為迄今大部分太陽光電設備係來自中國。此外,德國應該有更多培訓及深造機會,以確保有足夠技術工人從事生產、規劃、安裝和維護等工作,並應加強與歐洲國家合作。


※ 本資訊轉載自 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詳細相關內容敬請前往該公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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